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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网络安全!这些典型案例请查收!

日期:2022年12月05日

1网站不维护变赌博网站,运营人被处罚

2021年12月,嘉禾籍女子李某为推广业务设立网站,由于该网站开设后并未给自己的业务带来促进作用,收效甚微,之后李某对网站疏于日常维护和管理,且未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和采取安全技术保护措施,致使该网站被篡改为赌博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嘉禾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因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给予治安警告处罚。

警方提示:建立网站应当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域名或服务器费用到期,不继续经营的网站应当办理注销手续。不少电信网络诈骗网址隐藏在色情、赌博网站中,其中含有大量木马病毒,网民一旦点击,极易感染病毒遭受诈骗。

2栽了!资兴男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抓

2021年 1月20日,龙某某利用手机APP软件在网上开设赌场拉人入群进行赌博,盈利数额较大,参与人数较多。资兴市公安局通过精准研判,于2月23日在资兴市某家属区内将龙某某抓获。经审讯,龙某某对其利用APP软件开设网络赌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龙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利用微信群、QQ群、APP等软件平台开设赌场,涉嫌违法犯罪。希望广大网民保持健康的生活娱乐方式,远离赌博,发现网络赌博平台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生活请拒绝赌博,远离赌博。

3汝城一男子散布虚假网络谣言信息被惩戒

2021年6月19日,汝城县何某波在其抖音上发布虚假信息,引起网民围观议论,造成恶劣影响。

何某波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被汝城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循客观事实,遵守法律法规,对蓄意编造、传播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我市某学校学生在QQ群传播暴恐视频受到处理

2020年6-7月,一段暴恐音视频在我市某学校学生QQ群中传播。发现该情况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此次传播暴恐音视频的人员均是在校学生,主观上出于好奇,没有宣扬暴力恐怖的故意,且为初犯。经过批评教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作出了检讨,保证加以改正。公安机关对此次涉嫌传播暴恐音视频的学生及多名QQ群主作出了处理并责学校和家长加强监管。

警方提示:国家严禁制作、发送、播放、复制、传播、存储暴力恐怖音视频,严禁浏览、下载、存储、复制、转发、发布、上传暴力恐怖音视频以及相关网址链接,严禁制作、贮存、销售、运输、夹带、寄送含有暴力恐怖音视频的物品。对违反规定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5资兴市公安破获一起侵犯著作权案

2020年11月18日,资兴市公安局在北京、成都两地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破获一起侵犯著作权案,捣毁犯罪窝点3个,冻结涉案资金,扣押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

查明犯罪嫌疑人卢某、雷某等人于2018年起通过成立公司,利用各种渠道大量收集网络文字作品,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未获取著作权的文字作品上传至其租用的服务器,再通过各类阅读类APP进行传播,非法盈利。

警方提示: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下列侵权行为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出版是指把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的行为。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行为是一种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著作邻接权的行为。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这是一种借他人之名非法牟利的行为。

6郴州多地公安机关相继破获网络黑灰产洗钱案

2020年6月,北湖公安分局成功侦破一起利用“跑分”平台进行跑分洗钱的案件,在江西宜春、萍乡和长沙、株洲、衡阳等地,抓获12名“跑分”团伙成员。缴获电脑、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和非法所得。

2021年,资兴市公安局侦破利用“跑分”平台专门为电信网络诈骗进行跑分洗钱的“3.12”专案,斩断一特大跨境网络黑灰产洗钱链条。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缴获电脑、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

2021年3月,安仁县公安局捣毁以胡某铭为首,为违法犯罪资金进行“跑分”洗钱的犯罪团伙。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缴获手机、笔记本电脑、银行卡等作案工具。

警方提示:请勿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信息、个人账号、支付账户等,以免沦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工具,否则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负相应法律责任。